机电室检验员集中学习
2017年6月12日,国家质检总局以《关于发布<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—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>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》(2017年第44号),批准对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—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》(TSG T7001—2009,含第1号修改单)、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—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》(TSG T71号修改单)、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—杂物电梯》(TSG T7006—2012,含005—2012,含第1号修改单)修改,重新印制。
现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—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》(TSG T7001—2009,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)、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—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》(TSG T71号修改单第2号修改单)、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—杂物电梯》(TSG T7006—2012,含005—2012,含第第1号修改单、第2号修改单)以第2版印制,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我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文件,积极组织机电类检验人员及质管部人员,对新检验规则进行宣贯学习。认真分析了解检验项目及类别的修改以及检验内容与要求的修改,积极学习新的检验方法,为2017年10月1日的施行做好铺垫工作,为在今后检验工作中更加科学做的出检验结论打下基础。